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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文书
民事上诉状是医患双方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用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讼的文书,以下以患者一方提出为例,格式如下: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上诉人因_____一案,不服____人民法院__年_月_日(__)民初字第_号民事判决(裁定)书,现提出上诉。
(12/02/2008 17:02:24,8) [查看全文]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 ×× 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开庭审理。申请人因原因,无法按期参加开庭审理。为保障申请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32 条第 1 款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推延本案开庭审理日期。
此致
(12/02/2008 17:01:10,8) [查看全文]
民事起诉状
原 告:山风
地 址:神州外国语大学88栋202号
邮政编码:120120
联系电话:12315315
被 告:神州医院
地 址:神州市大山区流花路111号
联系电话:54545454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40万元、误工费3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0元、陪护费2万元、残疾生活补助费216000元、残疾用具费35万元、被扶养人生活
(12/02/2008 16:59:46,8) [查看全文]
医疗机构针对书面陈述的答辩状是医疗机构针对患者一方提交的书面陈述中的观点和理由予以反驳的文书,可参照如下格式:
答辩状
答辩人:****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答辩人因***(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
此致
(12/02/2008 16:58:18,13) [查看全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是患者用以说明医疗损害事实的存在及陈述认为构成医疗事故的理由的文书,是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必要材料。可参照以下格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
陈述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年*月*日,陈述人到****医院(医疗机构名称)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
(12/02/2008 16:57:20,4) [查看全文]
医疗机构针对书面陈述的答辩状是医疗机构针对患者一方提交的书面陈述中的观点和理由予以反驳的文书,可参照如下格式:
答辩状
答辩人:****医院(医疗机构名称,要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答辩人因***(患者姓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此处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陈述反驳的意见和理由,可分两段写,一段写事实,一段写理由)
此致
(12/02/2008 16:56:52,6) [查看全文]
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书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申请书大同小异,只是在申请事项上有不同,也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申请,以下以患者提出申请为例,参照如下样式: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12/02/2008 16:56:22,6) [查看全文]
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是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要求上一级(省级医学会重新鉴定的文书,可由患者一方提出,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以下以患者一方为例,可参照如下格式: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再次作医疗事故技术
(12/02/2008 16:55:30,10) [查看全文]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1、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元;
2、赔偿申请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3、……
(12/02/2008 16:55:13,3) [查看全文]
各位专家:
   陈某的妻子、儿子就陈某死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我作为汉中某医院的代理人参加鉴定会,现在陈述以下代理意见,供专家参考:
   一、陈某救治经过
  患者陈某,男,25岁。2004年8月16日20时以“刀砍伤全身多处流血1小时”之主诉就诊。入院时陪人代诉患者于1小时前被人用刀砍伤身体多处,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其朋友和警察发现后送入我院。查体:P101次/分,R23次/分,BP75/50mmHg。神志尚清,精神极差,烦躁,急性痛苦病容,面色苍
(12/02/2008 16:54:19,3) [查看全文]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上诉人汉中某乙医院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为了协助法庭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一审程序不合法,严重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
  第一,受理程序不合法。上诉人夏某向一审法院起诉时,提交的两份诉状都只有请求赔偿项目而没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夏雷起诉时只有请求赔
(12/02/2008 16:53:43,3) [查看全文]
1985年1月19日凌晨;孕妇苏××在赴医院途中急产。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到电话后,派出医生、护士乘救护车赶到现场。此时,产妇卧在一棵树下,婴儿已产在裤内。梁医生用毛巾将婴儿连脐带、胎盘包着,把产妇抬上急救车。在包裹婴儿时,产妇家婆黄××急切地问是男是女?梁医生随口答道:“是个胖小子。” 产妇被送入预约的广东某人民医院后,因会阴破裂,两位医生为其施行手术,另一位医生与一位助产士为苏××产下的女婴断脐带。手术完毕,将新生儿送进婴室。 1月28日苏XX出院时,其家婆却以入院时带来的是男婴,
(12/02/2008 16:53:16,2) [查看全文]
案 情 简 介
原告:张某,女,某省歌舞团教师。被告:郑州铁路局某中心医院。
张某曾于1983年在某医院做过注射硅橡胶隆鼻术,术后其鼻部变形。此后,张某曾做过两次硅橡胶刮除术,但张均认为效果不佳。1988年12月 23日,张到郑州铁路局某中心医院要求再次做硅橡胶刮除术。当月26日,该医院对张进行检查,诊断为:“鼻术后畸形,驼峰鼻畸形”。张某被收住院,并拟做 “鼻部硅橡胶刮除,驼峰鼻凿除矫治”手术。次日,该医院完成张某手术。张某出院于1989
(12/02/2008 16:52:54,3) [查看全文]
案 情 简 介
1985年5月5日,《上海科技报》医疗健康专栏的“特色门诊”栏目里发表了根据老中医陈贯一先生提供稿件改写的《眼科老中医陈贯一诊治重症肌无力症疗效好》一文,同时介绍了陈医生每周门诊时间、地点及其所著书籍的出版消息。为使读者明白治疗后的效果,并随文刊发由陈贯一提供的病例资料中挑选出来的朱虹20年前治疗此症前后的两张照片。同年5月10日,朱虹发现自己幼年时的照片被利用,即与《上海科技报》社交涉。因交涉未果,朱虹于同年7月向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认
(12/02/2008 16:52:22,2) [查看全文]
案 情 简 介
原告程某与季某,李某与罗某系两对年轻夫妇。同住在浙江省遂昌县妙高镇。程季二人系遂昌县在职职工,李罗二人系妙高镇农民。1983年9月29日上午季某因待产住进本案被告遂昌县人民医院妇产科401号病房3号床位,当日午3时10分生一男婴;罗某于同日晚11时亦因待产住进401号病房2号床位,于次日,即9月30日凌晨4时40分生一男婴。两个新生男耍在同一婴儿室接受护理。由于该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不严,当班护士工作马虎,将两个婴错送季、罗两位产妇,李罗二人所生之子被程
(12/02/2008 16:51:50,1)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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